我局下發通知用“十九條”加強勘察設計行業管理
新修訂的《山東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已于2010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為全面貫徹落實條例,全面推進2011年的工作,切實提高我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有力促進勘察設計行業發展,我局起草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勘察設計市場秩序加強勘察設計行業管理的通知》(棗住建科設字〔2010〕29號),用“加強勘察設計企業及人員管理、加強勘察設計市場監管、加強文件編制與審查管理、加強勘察設計質量管理、加強依法查處工作”等5個方面“十九條”內容對下一步勘察設計工作作出安排,這“十九條”內容將作為下一步勘察設計管理工作的重點,并將在一段時間內指導我市勘察設計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這“十九條”的基本內容是:(一)加強勘察設計資質資格管理;(二)加強技術人員從業資格管理;(三)落實勘察設計統計報告及信用檔案制度;(四)鼓勵評優創優;(五)切實落實勘察設計招標投標制度;(六)切實加強勘察設計收費管理;(七)切實加強合同備案管理;(八)加強省外勘察設計企業進棗承接業務備案管理;(九)切實落實節能政策;(十)切實履行勘察設計基本程序;(十一)加強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十二)切實落實施工圖審查制度;(十三)加強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十四)健全完善質量保證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十五)嚴格落實勘察設計文件校審制度;(十六)嚴格勘察設計文件變更管理;(十七)進一步落實不良行為記錄制度;(十八)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十九)切實落實勘察設計工作情況通報制度。
錄入時間:2010/12/15 23:06:50 點擊次數: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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