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設局),省直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公開、
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維護市場主體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改委第
2 號令)、《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設部第 82 號令)、《山 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結合我省實際,現將加強我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標范圍
凡本省行政區域內屬于國家確定的招標范圍且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各類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建筑工程項目,必須進行設計招標:
(一)建筑面積在 1 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建筑工程或總建筑面積在 5 萬 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工廠生活區項目;
(二)城市主干道兩側的主要建筑以及國家或省級風景名勝區內的主要或特殊建筑。
除前款規定的工程建設項目外,國家和省人民政府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有明確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招標要求
(一)依法必須進行設計招標的建筑工程項目,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和國家融資的,應當公開招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1、技術復雜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數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2、受資源和自然地域環境等條件限制的;
3、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三)建筑工程設計招標一般應以設計方案招標為主。如方案中標單位具備與中標工程相應的資質等級要求,原則上其施工圖設計應由方案中標單 位承擔。招標人另有要求的,施工圖設計也可另行委托或單獨進行招標。無 論采取何種方式,都應在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函及招標文件中注明。進行概念設計招標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設計深度及相關要求。
(四)建筑工程設計招標由符合《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要求,具備組織招標能力的招標人依法組織,也可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招標代 理機構組織實施。
(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設計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必須招標的建筑工程項目,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發布招標公告或 者發出招標邀請書 15 日前,持有關材料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機關應當在接受備案之日起 5 日內進行審核,發現招標人不具備自 行招標條件、代理機構無相應資格、招標前期條件不具備、招標公告或者招 標邀請書有重大瑕疵的,可以責令招標人暫時停止招標活動。
備案機關逾期未提出異議的,招標人可以實施招標活動。
(六)工程建設項目總承包招標中的設計招標投標,也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三、招標程序
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必須按以下程序進行,并符合相關要求:
(一)招標前期備案
依法必須進行設計招標的建筑工程項目,招標人應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填寫《山東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申報表》(見附件一),并提交 以下材料:
1、建設項目計劃批文;
2、建設工程設計規劃要求通知書及附圖;
3、招標文件及設計任務書;
4、建設資金來源證明;
5、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
6、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的,應出具招標代理機構資質證書及代理合同;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二)召開發標會議 發售招標文件應采取發標會議的形式進行。發標會議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主持,招標人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現場監督。會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1、投標人資格確認(核驗設計資質證書及資信業績證明文件等);
2、踏勘現場,統一答疑;
3、發售招標文件。
(三)投標 投標人必須是持有國家頒發的相應設計資格證書、具有獨立法人的設計單位。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方都必須具備相應投標資格,并應簽訂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以自己名義,或者參加另外的聯合體投同一標。聯合體中標的,應指定牽頭人
或代表,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與招標人簽訂合同,負責整個合同實施階段的協調工作,并向招標人提交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 托書。
境外設計單位參與方案設計投標的,應提供以下有效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均要求有外國企業所在國官方文字與中文譯本兩種文本。
1、所在國政府主管部門核發的企業注冊登記證明;
2、所在國金融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和企業保險證明;
3、所在國政府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業組織、公證機構出具的企業工程設計業績證明;
4、所在國政府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業組織核發的設計許可證明; 境外設計單位參與方案及施工圖設計投標的,應當與具有相應資質的境內設計單位組成聯合體,并以境內設計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投標人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也不得利用偽造、轉讓、無效或租借的資質證書參加投標,或者以任何方式請其他單位在自己編制的投標文件代為簽 字蓋章。
投標人必須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投標文件,響應招標文件中的實質性要求。投標文件的編制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投標文件中的設計方案不得帶 有投標單位或設計人員的名稱或可能影響評標公正的任何標識、標記。
(四)開標、評標和定標
1、開標主要是驗證投標人身份、投標文件的密封和報送是否符合規定要求。開標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主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現場監督。
開標應包括以下內容:
(1)核驗授權委托書與投標人身份;
(2)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與簽署情況;
(3)監管人員宣布核驗結果;
(4)投標人代表(委托人)編號抽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文件作廢:
(1)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
(2)無投標人公章的;
(3)其他違反規定要求的。
2、評標由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依法組建,其成員由招標人代表和有關專家組成,應具備方案評審所需的業務能力和要求,人數一 般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招標人代表不得超過評標委員會成員總數的三分之 一。投標人或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參加評標委員會。評標會應包括以下內容:
(1)建設單位介紹設計任務書;
(2)規劃部門介紹規劃要求;
(3)踏勘現場;
(4)技術標評審(暗標評審);
(5)評委分別發表意見;
(6)綜合評定、評委投票;
(7)統計投票結果;
(8)提出書面評標報告、推薦中標候選方案。
3、評標應把設計方案本身的優劣作為主要評定內容,在符合城市規劃、
消防、節能、環保的前提下,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對設計方案的經濟、技術、功能和造型等進行比選、評價,確定最優設計方案。
投標單位的設計費報價應符合國家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境外設計單位在境內參加建筑工程設計招標的設計收費,應按照國民 同等待遇原則,嚴格執行國家的設計收費標準。
4、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廢標處理或判為不合格:
(1)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要求的;
(2)投標文件中沒有按有關規定蓋章、簽字的;
(3)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不全或者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4)投標有效期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
(5)除按照招標文件規定可以提交備選投標方案外,投標人提交兩份以上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且未聲明哪一份有效的;
(6)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簽訂的投標協議書的;
(7)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或者提供其他形式擔保的;
(8)投標人串通投標、弄虛作假或者以行賄、欺騙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9)設計成果嚴重違反本招標文件中設計任務書要求,或技術經濟指標嚴重失實,或被 2/3 以上專家評委成員認為嚴重不符合本次招標活動要求的;
(10)設計作品已發表過或 2/3 以上評委認為抄襲其他類似方案或雷同 的;
(11)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工程,設計費報價超出國家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浮動限額的。
(12)違反招標文件其他相關規定的。
5、采取公開招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推薦 2~3 個中標候選方案; 采取邀請招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推薦 1~2 個中標候選方案。
6、定標由招標人負責。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方案,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確定中標方案。招標人也可以委托評標委 員會直接確定中標方案。最終實施方案應與修改完善后的中標方案基本一致。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一般應當確定排
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確定中標人后,應在相關媒體發布中標公示。中標公示無異議的,招標
人方可發出中標通知書。
7、投標人設計產權應予尊重和保護。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成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當對招標過程中獲知的投標人的技術秘密和商業 秘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投標人同意,招標人不得將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以 及圖紙、資料等提供給他人。
對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未中標方案,公開招標的,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中明確是否給予未中標單位經濟補償及補償金額;邀請招標的,應當 給予未中標單位經濟補償,補償金額應當在招標邀請書中明確。招標人或者 中標人采用其他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技術方案,且未支付補償金的,應當征得未中標人的書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費。其余未中標方案退還投標人。
(五)招標投標書面報告 依法必須進行設計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在評標結束后 30 日內,向建設
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填報《山東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情況報告書》(見附件二)。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符合相關設計招標規定的,予以備案,并簽發《山東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備案書》
(見附件三)。
(六)設計合同的簽署及備案 參加省內建筑工程設計投標的進魯設計單位,合同簽署后必須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四、監督管理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各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縣(市)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監管工作。
對于未按相關規定進行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以及未頒發《山東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備案書》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施工圖設計文件的政 策性審查;各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承攬其施工圖設計文件技術性審查業務。
五、其他
本通知下發之前有關建筑設計招標投標的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法律或者行政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一:山東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申報表
附件二:山東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情況報告書
附件三:山東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備案書
附件四:山東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工作程序
附件五:山東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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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