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2007]202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北京市規劃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建設司,總后基建營房部工程局,國資委管理的有關企業,有關行業協會: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和《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我部組織制定了《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與我部建筑市場管理司聯系。
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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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