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建執字【2010】6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市函[2010]9號)要求,從2010年4月1日起開展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的注冊工作,現將注冊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條件
申請注冊的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通過考試、考核認定方式取得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二)只受聘于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施工圖審查、城鄉規劃編制等其中1個單位(以下簡稱聘用單位);
(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從事勘察設計或者相關業務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三)在申請注冊之日前3年內因過錯造成重大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或在申請注冊之日前1年內因過錯造成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二、注冊程序
申請注冊的人員應當通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注冊申請須同時報送書面材料和網上電子數據。申報人先通過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執業師注冊申報受理及信息查詢系()進行網上數據申報,打印材料受理憑證單,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http://www.mohurd.gov.cn)進入辦事大廳,點擊勘察設計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在線申報,在《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上免費下載、安裝和運行個人版軟件,填寫和打印相應專業的注冊申請表,生成申報數據電子文檔,并將書面材料和電子文檔報送聘用單位。聘用單位在《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上免費下載、安裝和運行企業版軟件,接收、核對、匯總和上報申報數據電子文檔,并在申報書面材料上簽署意見、蓋章后,將書面材料報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無誤并在匯總表上蓋章后報送省注冊中心。省直單位直接報送。
三、注冊申請材料
注冊申請材料包括書面材料和相對應的申報數據電子文檔。
(一)初始注冊需提交的書面材料:
1.初始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
2.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帶照片頁及帶國徽頁復印到一張A4紙上);
3.身份證明復印件;
4.聘用單位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5.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復印全本,公章要清晰);
6.逾期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交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凡2013年3月31日以前提交初始注冊申請的,不需提供本專業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證明材料)
(二)延續注冊和變更注冊需提交的書面材料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辦理延續注冊,延續注冊有效期為3年;變更執業單位的,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辦理變更注冊手續。延續注冊和變更注冊申請材料依照《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
初始注冊、延續注冊需繳納繼續教育費600元/人,印章費88元/人;變更注冊只需繳納印章費。
省注冊中心聯系電話:0531-87087287。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