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住建科設字〔2010〕18號
各區(市)建設局、高新區建設規劃局,各開發建設、勘察設計單位,各施工圖審查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勘察設計市場監管,規范勘察設計市場行為,維護勘察設計市場秩序,切實提高勘察設計質量與水平,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簡稱施工圖)政策性審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6月1日起,凡我市區域內建設工程的施工圖必須進行政策性審查,施工圖經政策性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技術性審查,施工圖未經政策性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各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進行技術性審查。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除滕州市外)建設工程的施工圖政策性審查,滕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滕州市建設工程的施工圖政策性審查,并接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二、施工圖審查分為勘察文件審查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兩個階段?辈煳募M行前置性審查,設計單位必須使用已經審查并取得合格書的勘察文件進行施工圖設計,禁止采用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勘察文件進行施工圖設計。對提交和使用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勘察文件的,施工圖審查機構應拒絕審查設計文件,同時應將情況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三、政策性審查的主要內容:
1、是否按現行建筑節能標準進行設計;
2、太陽能光熱系統與建筑一體化政策的執行情況;
3、跨市、跨省勘察設計單位備案情況;
4、勘察設計收費情況;
5、勘察設計單位是否有超越資質承攬任務的行為;
6、是否有勘察文件未審查或審查后置的情況;
7、初步設計文件審查情況(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
8、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執行情況;
9、三級校審制度執行情況;
10、國家和省、市其它政策的執行情況。
四、政策性審查應提交的資料:
1、勘察設計單位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土工試驗室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工程項目立項、計劃、用地等批準文件;
4、規劃部門的審批文件;
5、勘察設計文件;
6、跨市、跨省勘察設計單位的備案證明;
7、初步設計文件及審批文件;
8、勘察設計合同;
9、審查所需要的其它資料。
五、施工圖經政策性審查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施工圖政策性審查意見書》(見附件),審查意見為合格的方可進行施工圖技術性審查;審查結論為不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報審資料退還給建設單位,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對報審資料補充和修改后重新報審。
六、施工圖經技術性審查合格的,審查機構應當在審查合格書頒發后5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情況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滕州市的建設項目到滕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該備案屬于告知性備案,備案時須提供審查合同和審查合格書;施工圖經技術性審查不合格的,須修改后重新審查。審查機構應當將審查中發現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和注冊執業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問題,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滕州市的建設項目報滕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附件:施工圖政策性審查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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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