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http://www.sdjs.gov.cn/art/2014/8/6/art_5_34210.html
魯政辦發〔2014〕26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近年來全省建筑質量穩中有升,但也存在建設標準低、使用期限短、功能不完善、質量通病屢治不止等問題,影響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提升建筑質量提出以下意見:
一、把握基本原則,注重提升品質
(一)堅固安全。工程主體結構必須可靠耐久,一般建筑正常使用年限不得低于50年,紀念性建筑和重要建筑不得低于100年。抗震設防應科學有效,保證建筑物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防火措施要完備規范,嚴格執行建筑防火標準,確保建筑物滿足耐火極限、安全疏散和防火自救要求。
(二)舒適便利。科學規劃,合理確定建設項目空間布局、容積率、綠地率、日照間距、停車位、建筑密度和朝向等建設條件。完善配套,健全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做好交通組織,方便居民生活和出行。優化建筑功能,從房間平面布置、模數尺寸、設備電氣等方面進行人性化設計。
(三)美觀大方。注重建筑設計和城鄉規劃的銜接,注重塑造富有特色的街區空間和城鄉風貌,注重建筑風格、造型、色彩、高度和體量與周邊環境的協調。尊重自然風貌,傳承歷史文化,創新設計理念,鼓勵方案原創,打造體現民族風格、地域特色、時代特征的建筑精品,避免千城一面、千村一面,杜絕盲目跟風、片面追求“新奇特怪”。
(四)節能環保。堅持綠色、循環、低碳的建設理念,確保建筑全壽命期內最大限度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減少落地外窗,慎用玻璃幕墻。從2015年開始全面執行居住建筑節能75%、公共建筑節能65%的設計標準。實施綠色建筑行動,機關辦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三星級綠色建筑。
二、突出關鍵環節,完善過程管控
(一)加強勘察設計監管。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勘察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完善勘察設計單位內部質量管控機制。加強工程勘察現場和室內試驗質量控制,確保勘察成果真實準確。強化設計方案論證,推廣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加強設計文件技術交底和現場服務。建立建筑使用年限告知制度,既有建筑臨近設計年限前,設計單位要書面通知產權人或使用人進行可靠性檢測鑒定。嚴格落實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制度,對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不得出具審查合格書。規范設計變更管理,重大變更必須送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二)落實抗震設防標準。按照建設工程所在地地震烈度和項目性質,嚴格遵循建筑抗震規范進行設計、施工。全省城鎮和廣大農村要以綜合抗御6級左右地震為標準進行抗震設防。濟南、青島等地震重點防御城市,以及東營、臨沂、濰坊、棗莊、聊城、菏澤、煙臺、威海等位于郯廬斷裂帶、聊考斷裂帶和環渤海地震帶的城市,要適度提高建筑工程的抗震設防能力,應用隔震與消能減震技術,避免采取特別不規則的建筑形體。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要嚴格按標準進行抗震設計、施工。農民自建住宅要采取圈梁、構造柱、現澆樓面等必要的抗震構造措施。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公益性建筑要在正常設防標準基礎上,提高一檔進行抗震設計。2017年前,重大建設工程或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全面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完成地震高風險區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三)強化現場質量控制。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嚴格按照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建設合同要求,派駐現場技術和管理人員,依法履行施工現場質量管理職責。施工單位要推行質量安全行為和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健全隱患排查、風險分析、事故預警和應急救援機制,嚴格執行施工過程各階段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逐道工序由操作和驗收人員簽字確認,項目負責人對現場施工質量負總責。完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備消防器材,設置臨時消防給水設施,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監理單位要嚴格審核隊伍資質、人員資格、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嚴把建筑材料進場關,加強施工現場巡查,對樁基施工、混凝土澆筑、防水作業等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發現質量隱患責令停工整改。深入推進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項目開工前要向社會公開承諾防治目標并納入商品房銷售合同,設計文件要單設防治專篇,施工關鍵工序要設立實物樣板,全面落實防治技術措施,每年創建1000萬平方米示范工程,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住宅工程滲漏、裂縫和水暖、電氣、節能保溫等方面常見問題。
(四)規范建筑材料管理。按照“誰采購誰負責、誰驗收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建筑材料監管。完善見證取樣和檢驗驗收制度,杜絕使用“瘦身鋼筋”、“粉末磚頭”等不合格建材。建筑構件、消防產品、裝修材料、保溫材料要嚴格執行消防標準要求。建筑保溫要優先選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嚴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積極推廣應用高強鋼筋、高標號水泥、高性能混凝土和預拌砂漿,鼓勵使用綠色建材產品。到2017年年底,所有城市、縣城建成區建筑工程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實施建筑材料質量追溯制度,建立偽劣建材曝光退市機制。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要加強產業發展規劃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依法做好建筑材料生產環節的產品質量監督,工商部門要抓好建筑材料的流通管理,公安部門要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建材和強買強賣等違法犯罪行為。
(五)嚴格工程竣工驗收。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要按照標準規范要求,對工程實體和質量保證資料進行查驗,依法客觀出具驗收意見,及時辦理竣工驗收備案。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要邀請前期物業公司和業主代表參加,對住宅內部和相關公共部位設施全數檢查,逐套逐間進行帶水、帶電、帶負荷分戶驗收。建立分戶驗收比對性復核制度,復核比例不低于10%。全面落實住宅小區綜合驗收制度,對規劃執行、竣工驗收、物業承驗、地下管網等設施配套進行審查,未經竣工驗收備案或綜合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六)重視使用維護管理。落實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商品房交付之日起,開發單位對業主承擔保修責任;開發單位未及時維修或拒絕維修的,業主可以自行委托維修,相關費用從物業質量保修金中支付。規范房屋裝修改造行為。業主在房屋裝修改造前要向物業服務企業備案,并不得破壞承重結構和管線設施;因裝修導致質量問題或造成損失的,業主要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鼓勵新建住宅一次裝修到位或菜單式裝修。推行房屋使用安全信息化管理。房產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危房檔案,加強危房排查和檢測鑒定,積極推進既有建筑加固改造。注重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優秀建筑的保護和利用,建立質量監測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采取維護、修繕或加固措施。
三、強化監督管理,規范市場秩序
(一)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各級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建設項目的審批和監管,違反規定的,由同級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責令糾正,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各類建筑工程必須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對未經批準、手續不全開工或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項目,要責令停工,依法嚴肅追究建設單位及法定代表人責任;屬于政府投資的,停止資金撥付。各類園區的建設活動,以及限額以上村鎮建筑工程,依法納入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統一監管;限額以下村鎮工程,由鄉鎮政府負責質量安全監管。
(二)強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大力推行電子招標投標和全省異地遠程評標。嚴禁以提供差異信息、限定區域和業績等形式排斥或限制潛在投標人投標。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費、監理費不得作為競標條件,投標報價不得低于成本價,違反規定的一律作廢標處理。供水、供電、熱力、燃氣、通訊、消防等專業工程要打破行業壟斷,實行公開招標。依法嚴肅查處規避招標、圍標串標、弄虛作假以及操縱評標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三)規范工程承發包行為。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將工程項目發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凡中標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范圍內的專業工程,建設單位不得另行發包。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主體結構進行分包,專業工程分包應當征得建設單位同意。施工企業建筑勞務分包必須使用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企業,不得要求勞務分包單位墊資承包,不得拖欠勞務分包費用。肢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工程的,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視情節依法給予記錄不良行為、罰款、暫停投標、降低或吊銷資質資格等處罰。
(四)構建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立全省建設企業、執業人員、工程項目三類數據庫,2015年年底建成全省統一的建筑市場誠信平臺,全面覆蓋建設(開發)、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市場主體,實現省、市、縣三級互聯互通。制定建筑市場各方責任主體信用標準和管理辦法,動態記錄各方主體信用信息,健全信用信息查詢、發布機制,及時向社會公布評價結果和獲獎受罰等情況。建立招標投標、資質資格、工程評優等與評價結果掛鉤的機制,形成“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建筑市場信用環境。住房城鄉建設、商務、工商、金融、公安消防等部門要密切協作,推動信息資源共享、管理協同。
四、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實現轉型升級
(一)加快技術集成創新。積極引進吸收國內外先進技術,發展建筑產業現代化結構體系和構配件、部品、部件配套技術,編制建筑產業現代化技術應用目錄,積極推廣裝配式結構體系、預制構配件、一體化裝修等成熟技術。制定項目設計、施工、驗收標準和各類構配件、部品、部件的生產標準,完善生產應用標準和工程計價體系。各級財政要整合現有資金,鼓勵建筑產業現代化關鍵技術攻關。支持符合條件的建筑產業現代化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享受有關稅收和相關科技創新優惠政策。
(二)抓好試點示范。科學規劃建設集研發、生產、物流、服務于一體的建筑產業現代化基地和園區,組織產業聯盟,培育產業集群。在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資性公共建筑項目中,劃出一定比例開展試點,逐步提高建筑產業現代化應用比例。各地要將建筑產業現代化應用比例納入國有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對認定為示范項目的按規定給予面積獎勵、配套費減緩免等支持措施。到2017年年底,全省建成6個綜合示范城市、20個規模化工業園區、100個生產基地、800萬平方米示范工程。
(三)創新服務監管機制。制定財政、金融、稅收、土地等激勵政策,建立適應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服務管理體系。研究制定建筑產業現代化項目招投標、質量安全監督、施工圖審查、工程驗收等辦法,實行建筑預制構配件和部品、部件質量認證制度。加強項目實施全過程控制和監管,加大生產施工過程質量檢查,切實保障安全、抗震、保溫、節能、耐用等性能。
五、建立長效機制,夯實工作基礎
(一)加強制度建設。全面推行建筑工程優質優價制度,由建設單位按約定對獲得優質工程等次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給予補償獎勵。修訂完善建筑質量保修辦法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加快推行建筑工程質量保險和履約擔保制度,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工程風險。
(二)完善質量標準體系。建立技術研究應用與標準制定銜接機制,加快應用節能、環保、減震、信息等先進適用技術和優秀工法。在現有國家標準基礎上,按照適度提高和從嚴要求的原則,編制或修訂我省工程結構、管線設施、抗震、消防、節能、環保等技術標準、設計圖集、工藝規程和驗收規范,編制適合農民生活居住特點的住宅標準和通用設計圖集。實施工程建設標準評估復審制度,每5年評估1次。加強標準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對違反強制性技術標準的依法處理。
(三)提高建筑隊伍素質。工程質量關鍵崗位人員要持證上崗,全面落實注冊執業師簽章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專業承包企業應保有一定的技術骨干工人,鼓勵企業擁有獨資或控股的建筑勞務企業。推行建筑勞務人員實名制管理,建立全省統一的勞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確定統一的人員身份識別方式。建立政府、行業和企業多層次的教育培訓體系,加快建筑勞務培訓基地建設,每年培訓鑒定10萬名一線操作技術工人、輪訓20萬名勞務作業人員。落實企業責任,保障勞務人員合法權益,參建企業應與聘用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四)推行質量終身責任制。實施建筑質量追溯制度,嚴格執行城建檔案管理制度,完善檔案登記、查詢機制,在竣工工程顯著位置鑲刻責任銘牌。在建筑設計壽命內,參建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承擔終身責任。建設單位是工程質量首要責任人,對因隊伍選擇、肢解工程、材料供應、資金撥付、工期要求等造成的質量問題負責。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是工程質量直接責任人,勘察設計單位對因違反工程建設技術標準進行勘察設計或成果文件深度不夠等造成的質量問題負責;施工單位對因違反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偷工減料、使用劣質建材和轉包分包等造成的質量問題負責。監理單位對因隊伍資質、材料進場和工序驗收審核不嚴格等造成的質量問題負責。施工圖審查和質量檢測單位對因圖紙審查把關不嚴、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造成的質量問題負責。
(五)提高監管能力。各級政府要加強工程質量監管能力建設,落實專業技術人員配備和經費。根據農村新型社區等村鎮工程建設需要,及時調整充實鄉鎮政府監管力量。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制定完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工作規范和考核辦法,對重大質量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加強社會監督,完善投訴處理制度,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充分利用新聞發布會、政府網站、政務微博等形式,定期公布建設工程履行法定程序情況,及時通報工程質量事故及查處情況,對質量問題較多、投訴舉報頻發的工程項目和參建主體,進行公開曝光。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7月30日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法院,省檢察院,濟南軍區,省軍區。各民主黨派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4年7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