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省直有關部門: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報送2013年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的通知》(建辦市[2013]40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望一并遵照執行。
一、凡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證書(含專項工程設計證書、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資質證書)的單位均應執行《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制度》,并上報2013年度勘察設計統計年報。
二、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本地區、本部門具有勘察設計資質的企業學習《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制度》,督促企業落實統計工作責任人,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報送2013年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的通知》(建辦市[2013]40)的要求,真實填報統計數據,按時報送年度和季度統計資料。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登錄山東勘察設計網()鏈接的山東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網上辦公平臺,在網上對所屬勘察設計企業上報的數據進行接收、審核及匯總。
三、勘察設計單位要及時更新、升級本單位的勘察設計信息系統(升級前先將數據庫文件備份好,以防止數據丟失。,將本單位數據輸入“企業勘察設計信息系統”后,按照《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制度》的要求填報,通過系統軟件生成勘察設計統計報表。電子文檔應直接在線發送(該微機必須在國際互聯網,有雙網隔離的用戶,要把機器切換到外網發送數據)。各勘察設計單位要及時準確地上報年報數據和季報數據,對逾期不報或者數據失真的單位將按照《山東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規定進行處罰。
四、2013年年報、2014年季報上報的具體要求。
1.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2013年所屬勘察設計企業年報匯總表1套,封面有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年報匯總說明(本市實有企業數量、上報企業數量、未報企業清單和原因,表格見附件3)和年報統計分析(結合本年數據,對本市勘察設計行業發展做一簡要分析論述)。年報主要指標與上年比較表1份,對比正負超出10%的,要做出文字說明。
3.企業上報統計年報數據的網上截止時間為2014年2月28日,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匯總資料(紙質匯總表)的截至時間為3月10日。
4.各勘察設計企業2014年各季度統計數據必須在季度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勘察設計信息系統”上報。
五、對2012年年報及2013年季報(不含第四季度)未報單位名單有疑義的,請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訴,如屬上報系統問題將免于處罰,若確屬勘察設計單位疏忽未能及時上報或數據嚴重失真的,將按照《條例》進行處罰。
六、對數據上報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請聯系山東省勘察設計綜合服務公司進行咨詢。
聯系人:田真真,0531-87087228。
附件:1.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報送2013年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的通知
2.2012年年報及2013年季報(不含第四季度)未報單位名單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