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
設計質量管理的通知
棗住建科設字〔2013〕26號
各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高新區建設局,各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加強對建筑工程裝飾裝修設計工作的管理,規范市場行為,保證設計質量和建筑主體結構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類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的裝飾裝修工程,應委托具有專項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符合有關規劃、消防、環保、節能、抗震、安全等方面的規定,保證建筑物主體結構安全,滿足主要使用功能。
二、承攬建筑裝飾裝修設計任務的單位,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等級證書,在資質許可范圍內從事設計業務活動,不得超資質或無資質承攬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業務,不得將設計業務轉包給他人,不得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擔設計任務。
三、建設單位在實施建筑裝飾裝修工程,以及對建筑物使用功能進行改造時,應向設計單位提供原施工圖設計文件;無法提供時,應委托具有建筑工程質量鑒定資質的單位對主體質量進行鑒定評估。
四、在進行建筑裝飾裝修設計前,設計單位應對建筑物進行認真詳細的了解,對照原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實地踏勘,設計深度應符合相關規范并滿足施工要求。
五、當涉及主體和承重結構改動或增加荷載時,須由原設計單位或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核查原始資料,對既有建筑主體結構的安全性進行核驗、確認,不得隨意改動承重結構、消防設施、消防通道和增加使用荷載。
六、裝飾裝修設計單位應當建立完善質量管理體系,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規范和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進行設計,并對所承擔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質量負責。
七、各類建筑物、構筑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進行建筑裝飾裝修:
1、新建建筑物、構筑物的主體結構未經工程質量驗收或經驗收質量不合格的;
2、既有建筑物、構筑物存在結構安全隱患且未進行修繕加固的;
3、已經地方政府部門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
八、嚴格執行設計合同備案和施工圖審查制度。設計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設計備案手續;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嚴把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審查質量關,在對建筑裝飾裝修設計進行施工圖審查時,應認真核對原施工圖設計文件,以確保建筑物的主體結構安全。
九、對違反勘察設計相關管理規定的項目,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根據《山東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山東省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及施工圖審查機構不良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對相關設計單位和個人給予處罰。
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