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省直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工作,嚴格建筑市場準入管理,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業績核查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12]36號)精神,現就開展我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業績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業績核查的范圍
(一)凡申報我廳審批或經我廳初審報住建部審批的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首次申請、升級申請、增項申請的企業,在其資質審查前均須開展業績核查工作。
(二)業績核查的范圍包括以下兩種類型:
1、企業資質標準中要求提供的本企業完成的工程業績(以下簡稱企業業績);
2、企業資質標準中要求提供的本企業相應專業技術人員完成的大型工程業績(以下簡稱個人業績)。
二、核查的主要內容
(一)企業業績:主要核查業績完成單位、開竣工時間以及工程造價、標準考核指標、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等情況。
(二)個人業績:主要核查專業技術人員在工程項目中所起作用、業績完成單位、業績完成時間、業績規模、安全生產等情況。
三、核查要求
(一)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省直有關部門在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初審前應負責組織企業業績及個人業績完成單位在本行政區域內或本行業內的業績核查工作。
(二)申報企業跨省、設區市行政區域的業績,無主管部門省直企業的業績,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方面的業績核查工作由我廳負責組織實施。
(三)自2012年10月日起,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省直有關部門在上報企業申請資質材料時,需出具加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省直部門公章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企業業績核查匯總表》(附件1)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個人業績核查匯總表》(附件2)。
建設工程企業申報的企業業績和個人業績將在我廳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有關建設工程企業應當積極配合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業績核查工作,如實提供相應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五)我廳對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省直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企業的業績核查結果進行抽查。對不認真核查或出具虛假核查意見的,將予以通報批評。
(六)核查或抽查發現建設工程企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應按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建市[2011]200號)進行處理,對其申請事項不給予行政許可,在一年內不受理其資質升級和增項申請,并在我廳網站予以通報,記入企業和個人信用檔案。
(七)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有關省直部門要高度重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資格申報業績核查工作,明確分管領導和承辦機構及人員,認真落實責任。
附件:1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個人業績核查匯總表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