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是民用建筑中的能耗大戶,做好用電分項計量及節能監測工作對當前公共建筑節能意義重大。近期,我局下發通知就加強我市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電分項計量裝置及節能監測系統的設計下發了通知。通知要求我市范圍內的建筑工程,設計單位高度重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工作,嚴格執行《山東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的技術規范,認真做好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電分項計量裝置和節能監測系統設計。通知要求,各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將用電分項計量裝置和節能監測系統的設計審查納入節能專項審查的內容進行審查,對于未進行此項設計或設計未通過施工圖審查的,審查機構不得頒發施工圖審查合格書。通知還明確了工程質監部門的監管責任,要求質監部門將用電分項計量裝置和節能監測系統作為竣工驗收節能審查認定的必要條件,對未做用電分項計量裝置和節能監測系統的,或達不到規范標準要求的,不得進行竣工驗收備案。通知最后主要強調了設計單位和審查機構的責任,依據《山東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設計單位完成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設計未包含用電分項計量裝置和節能監測系統的,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審查機構未按照規定的內容進行審查,或審查不合格即頒發審查合格書的,審查合格書作廢,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審查機構違法所得,并處以三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審查資格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