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批工作,優化設計,節省投資,日前,我局下發通知就貫徹落實《山東省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實施細則》提出要求。
通知明確我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工作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實施,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組建審查專家委員會,具體開展審查工作。初步設計實行分級審查管理,分別由省、市兩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
通知強調,初步設計是一項基本建設程序,建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對應進行初步設計審查的申請初步設計審查。對應進行審查而未申請審查或經審查未通過,擅自交付施工的,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責令建設單位整改,并依據《山東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處建設單位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審查機構、工程管理等部門和單位應當嚴把審核關口,對應進行初步設計審查而未經審查或者審查未通過的,不得進行施工圖審查,不得頒發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圖審查機構還須將建設單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報告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不及時將建設單位違法違規行為報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機構,將責令改正,并依據《山東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這幾年的初步設計審查情況,利用中央和省資金以及世行貸款、國債等資金的市政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辦理情況較好,其他政府投資的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率較低,初步設計優化設計,節約投資的效果沒有充分發揮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