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建設字〔2011〕5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委(建設局):根據2010年12月1日實施的《山東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為做好超限工程和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工作,我們制定了《山東省超限建筑工程和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附件: 山東省超限建筑工程和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實施細則()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